1月3日,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,解讀《關于推進完善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》。
《實施意見》明確了待遇政策標準,統一了行業基準費率,對于職工和用人單位有哪些影響?
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、副廳長李士功介紹,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是我省工傷保險事業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,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。實施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,有利于增強制度公平性,減少因基金收支狀況、政策執行差異等造成的費率、待遇不一致;有利于發揮大數法則效果,暢通“全省通辦”渠道,提升服務便捷性,系統性解決基金區域性不平衡問題。
對職工來說,《實施意見》統一了待遇標準,對歷史遺留問題提出處理意見,明確了計發基數過渡銜接政策,確保職工不會因實施省級統籌降低工傷保險待遇。比如,傷殘津貼、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工傷待遇全省政策統一,根據本人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;一次性工亡補助金、生活護理費、喪葬補助金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、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待遇實現全省政策統一、標準統一。一次性工亡補助金,全省均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發(2023年標準為98.566萬元,2024年標準尚未公布,需等待國家統計局公布2023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),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每人每月3535元,這些待遇均實現全省同級別同待遇,充分體現工傷保險對職工保障的公平性。此外,省級統籌后,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,將進一步方便職工和用人單位辦理工傷保險各項業務。
對用人單位來說,《實施意見》統一了工傷保險八類行業基準費率,大多數地市與原政策平穩銜接,個別地市行業基準費率將明顯下降,切實減輕當地用人單位繳費負擔。同時,進一步明確了行業基準費率下調、上浮政策,將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確定為常態化政策。比如,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,省級統收統支前,在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結余符合降費率的情況下,還要根據各市基金情況分別確定降費幅度,省級統收統支后,只要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結余符合條件即可,按照全省統一幅度進行調整,不需要各市分別確定。下一步,我省將常態化執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,根據基金結余情況,適時調整行業基準費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