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育兒假不休是沒有補貼的,育兒假由員工自己申請,用人單位應確保育兒假的落地實施。
但《條例》中并未規定、國家也未出臺任何細則規定,在員工當年度未實際休假,用人單位有支付額外補償的義務。因此,如員工當年度內未休育兒假,也無權要求用人單位額外補償。